城关区出台二十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服务经济民生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晟途 文 / 图)记者昨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助力企业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该局立足市场管理职能,紧紧围绕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帮扶力度等多方面,研究出台了二十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大力支持企业市场复工复产,以保障和统筹服务经济民生。
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便捷准入服务。开启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 " 网上办、掌上办 ";开辟绿色通道,针对涉及疫情防控行业和提供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及其他保障服务的企业设立变更需求,准予 " 特事特办 ",精简程序,材料齐全的情形下当场办结;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及之后可能出现的一批新兴行业,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助力新业态企业发展。凡是需要许可审批的疫情防控急需产品,在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先生产后办证,实行应急审批;对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已受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至疫情结束后换证。延长办理期限,自查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作出承诺,免于现场核查。
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秩序。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岗前健康检查、采购查验,做好清洁消毒,防止病毒传播。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在 2020 年 1 月 25 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解除后 90 日内。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开办方、集贸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门店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餐饮安全监管责任,疫情防控期间执行餐饮服务行业复工复产承诺制度,在落实人员排查、防疫防护、食品安全等措施的基础上复工营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通过开通网络、电话订餐,开设网上餐饮服务,实施无接触式配送的网络餐饮经营活动。加强药械质量监管,督促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规范生产经营。加大价格监管,实施 " 拉网式 " 督查,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实施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
加大帮扶力度,做好复工复产引导。持续开展 " 万名干部进企业,帮扶项目促发展 " 行动,全力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尽最大可能激发企业活力。全面梳理企业办事事项,实行套餐式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简化特种设备报检程序和检验流程,强化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积极协调省级检定部门按需检验和定期检验。推行专利申请优先即办,积极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对复工复产企业和涉及防治新冠病毒的专利申请,即时即办。建立疫情防控专题标准信息库,免费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国内标准网上查阅服务,配合指导企业制定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规范等企业标准。做好计量审查,加强技术服务,帮助联系省计量研究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计量准确。积极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加快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获得防护用品、消杀产品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 12345 民情通、12315 热线、网站留言等多种途径受理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做到 " 投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 16970 人 / 次,已复工复产的各类市场主体 1.57 万户,其中食品生产主体 37 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 9580 户、餐饮服务单位 706 户(含牛肉面馆 211 户)、药品经营主体 576 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23 户、非涉食涉药市场主体 4568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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