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开展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纪念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解决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突出问题,防范预付卡兑付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兰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组织开展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
立足兰州高新区实际,通过开展“拉网式”清查,以涉及百姓民生消费服务方面的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洗车行、健身等行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对存在预付卡经营的单位逐一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销售“预付卡”的经营行为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辖区内销售预付卡业务的经营主体和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截至目前,已排查经营主体232户,登记销售预付卡经营主体43户。

检查人员积极向经营主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涉及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要求经营主体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销售“预付卡”时未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或书面协议,未按照事先约定或承诺履行相应义务等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查人员要求从事销售预付卡的市场主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要求,对宣传资料、广告、格式条款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预付卡的销售和管理,预付卡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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