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协印发《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中环协网站发布关于印发《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细则》对信用信息的采信范围、处理原则、采纳及具体等级处理、信用修复、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细则》阐明,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是指对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信用评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依据其信用行为及相关结果,对其信用等级进行相应处理的活动。
对于失信情形的采纳及信用等级处理方面,《细则》规定,采信的失信情形只针对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失信,处理方式分为取消、暂停、降级、保持信用四个等级。对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及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失信的采取取消和暂停处理。保持或降级是对处理结果不属于取消或者暂停的,根据企业的初评得分以及下表中的扣分标准,按照《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重新确定信用级别,即:AAA(得分≥90分)、AA(80≤得分<90=、A(70≤得分<80=、70分以下不予评级。
同时,《细则》认定,中环协将定期收集行业企业信用信息,不定期在“环保产业信用平台”上公布处理结果、公众监督情况、企业自主报告及对获评企业抽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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