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快看·疫情防控甘肃在行动】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医疗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酒泉市、县医疗保障部门闻令而动,把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费用作为当前最紧急的任务,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值班制度、请示制度等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医疗机构留观、救治病人所需费用,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医疗保障“防护网”。
严格落实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先后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预付疫情防控医保周转金2200万元,主要用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临床救治和救治药品、医用耗材30天满负荷运转的采购储备周转费用。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截止目前,从医保基金中筹集新冠疫苗专项资金16681万元,支付疫苗接种费用1272万元,有效保障全市159万人次完成疫苗接种。10月20日紧急向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医保周转金2896万元,保障参保群众不因疫情影响正常就医结算。明确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强化价格监测,保障物资供应。及时优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降低疫情防控成本,扩大核酸检测覆盖面。第一时间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药品配送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及时监测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货情况。督查发现,目前各药品配送企业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准备充分,可确保24小时及时配送到位。对现有库存无法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供救治药品、疫情防控物资、新冠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开通采购“绿色通道”,允许各定点医疗机构可先线下采购使用,后补充相关网上采购手续,确保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零延时”采购。
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就医。从10月22日起,综合采取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延期办等多种方式,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及时引导群众在线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缴费、医疗费用报销等事宜,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并探索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加班加点调整医保结算信息系统,做好与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保证医疗费用及时支付。
下一步,全市医保系统将坚持落实“两个确保”,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随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保证在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正常结算。及时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预算、拨付、结算工作,充分保障全市疫苗接种工作。及时监测药品医用耗材流通企业采购供货情况,确保疫情防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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