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交警:宣传教育进集市 确保安全入民心
本网通讯员 余艳梅
“乡亲们,大家好!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大家一定不要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老板,这份传单请收好,等下客人来了也帮忙宣传一下啦……”
近日,陇南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小分队将“交通安全大篷车”开到了正值集市的大堡镇巩集,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前”,零距离、面对面为赶集的群众带来了一场交通安全视听“盛宴”。
“这些宣传彩页全是咱们自己制作的交通安全常识,大家拿回去给身边的人也要多讲一讲、看一看,因为只有遵守交通法规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才有保障,大家伙说是吧!”
活动中,宣传小分队针对农村地区驾驶人骑摩托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使用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常见交通违法,警通过发放印着交通安全常识的资料、手提袋和现场说法等多种形式,剖析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农村群众吸取血的教训,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陋习。
同时,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小分队在活动过程中向现场群众提出一些简单的交通常识问题,答对的群众即可获得手提袋、扇子等交通安全宣传品作为奖品,不仅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还提升了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的认知水平,有效推动了交通安全教育入脑入心,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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