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交警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4”是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4日上午,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组织民辅警到市政广场参加康县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期间,大队民警结合冬季辖区群众出行交通特点,围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通过散发交通安全宣传品、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形式,重点向群众讲解了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就冬季恶劣天气安全出行常识积极倡导群众日常出行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通过家人、亲戚、朋友之间相互宣传,带动全民共同拒绝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期间,共散发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问询35人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讯员 余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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