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人民监督员”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人民监督员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服务社会治理,推进检察监督工作有效措施。近期在办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案件中兰州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支持起诉+人民监督员”的模式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
2023年4月3日,贾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申请人贾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已达报废标准车辆,并且在税务大厅给车辆缴纳了购置税,是在前往办理车辆审验手续准备过户时被交通执法部门查获,才知道所购车辆因连续三年未年检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因申请人是依靠货车运输维持生计,交通执法部门吊销其驾照的处罚过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认为其请求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应当支持其诉讼,遂依法予以受理。
经过与执法机关沟通掌握相关处罚情况并就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行政首违不罚原则提出可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当事人的不知情,由此可以相应的变更或减轻行政处罚。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调取相关材料,经查证,被申请人康某利用申请人贾某某不懂拍卖事宜而向其故意隐瞒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的事实,导致申请人在车辆使用时被交警查处,给申请人的生活造成了巨大困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阐述,三方当事人围绕问题焦点和听证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经过一番陈述、申辩和质证,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申请人贾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康某处购入已达报废标准车辆并投入使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执法机关以此要求贾某某承担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过于严厉,应当全面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听证结束后,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 贾某某随于听证次日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同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邀请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及群众代表参与听证,通过“支持起诉+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方式,以“看得见” “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既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又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凝聚合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案件案结事了政和。(吕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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