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4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清明、五一临近,群众祭祀用火、旅游踏青、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明显增加,加之春季干燥风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现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严格遵守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凡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登记检查,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劝返、检查,严禁闯卡、对抗等行为,凡阻挠、妨碍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不听劝阻,故意野外违规用火,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凡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和检举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野外火情时要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视情给予奖励。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处理和打击,共同守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平安白银、美丽白银做出积极贡献。
报警电话:0943—110
0943—5905377
白银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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