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全面禁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选购新车认准3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原标题:我市全面禁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选购新车认准3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中国甘肃网12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郑丽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知书,明确自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规定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禁售对象:依据旧版标准(GB 17761-2018)生产、获得旧版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针对销售企业,通知明确三项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存货:重点核查库存产品的生产批次、3C认证证书有效性,自2025年12月1日起未销售的库存产品请妥善处理(退货或合规处置),确保在售产品均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规范销售行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新国标相关要求及3C认证查验方式,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新旧标准差异,严禁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购买旧标车辆。完善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进货、销售信息,确保新国标产品可追溯,留存产品合格证、新国标3C认证证书等资料以备核查。
法律责任方面,12月1日后,旧版3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或撤销,继续销售旧标车辆、违规改装车辆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3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如需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3C认证证书有效性,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如发现违法销售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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