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行“智慧+柔性”生态执法新模式 执法频次压减过半 企业免罚超3700万元
12月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展。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大幅压减不必要的现场检查频次,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同比减少54%,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无事不扰”+柔性执法
制度创新为企业松绑减负
“减量”的同时,省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提质”。一方面,甘肃省全面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263家环境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企业坚持“无事不扰”原则,今年前三季度,这些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5%。另一方面,积极践行柔性执法理念,于今年8月正式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截至目前,已对50起案件作出免罚决定,累计免罚金额达3792万元。
制度优化的背后,是执法方式的深刻变革。甘肃省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传统“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转型。目前,全省已有1386家企业接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布设监控点位2723个;在黄河流域,率先引入“水质指纹”污染物溯源技术,建成覆盖21家重点企业和9大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指纹库”;此外,“动态管控系统”“用电智能管控平台”分别覆盖202家和121家企业,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的非现场监管网络。
甘肃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周璟透露,在《清单》实施前,省生态环境厅紧扣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业法律团队与执法骨干联合攻关,在广泛借鉴北京、上海、辽宁等地经验基础上,系统梳理多年执法实践,最终形成具有甘肃特色的“两轻一免一重”清单制度。
“三个首次”+量化裁量
清单机制让执法更精准有温度
作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首次出台的减轻处罚清单,该《清单》由从轻、减轻、不予、从重四个子清单构成,共65项,突出“三个首次”创新:一是首次明确13项减轻处罚情形,其中7项为“应当减轻”的具体适用条件,6项为法定减轻情形的细化;二是首次将“不予处罚”细分为“轻微不罚”(21项)和“首违不罚”(12项),厘清边界,避免“一刀切”;三是首次引入量化罚款计算公式,通过“机器算+规则调”实现科学裁量。周璟举例道,某企业因未按规定开展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按《水污染防治法》应处以2万至20万元罚款。经裁量计算器初步核定为10万元,但因企业主动消除危害后果,适用从轻处罚公式后,最终罚款降至4.4万元。
首席记者 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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