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相关办法 明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后停工养伤,工资谁来发?能休多久?近日,省人社厅新出台的《甘肃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出明确答案。新规共20条,围绕确认主体、延长申请、待遇支付等关键环节细化流程,让工伤职工“养伤不断薪”,吃下“定心丸”。
该《办法》明确,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与以往不同,新规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责任: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对照省统一发布的分类目录,依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认。针对多部位受伤、未列入目录的损伤及并发症等特殊情形,新规也明确了确认规则,规范了自由裁量空间。
对于伤情严重、确需延长康复期的职工,《办法》细化了申请条件与流程。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仍需延长的,可由工伤职工本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延长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累计总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值得关注的是,在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有效避免了“治疗未结束、待遇先中断”的问题。
在待遇保障方面,《办法》重申: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期满后,将按规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可依法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省人社厅将负责对全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新规的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伤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 陈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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