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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办税指南|如何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2-06-23 10:13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赵满同

  今年初,多部门明确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重点一

  纳税人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需在办税服务厅或者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如下:

  1.在搜索栏中搜索“加计抵减”,可快速查找(系统支持模糊查询);或者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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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应选择【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应选择【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点击相应功能进入申请表,根据企业情况填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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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点击下一步,预览无误签名提交,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即可。

  重点二

  1.纳税人提交成功的加计抵减声明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有效。

  2.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应根据上一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3.政策执行到期或纳税人在到期前注销,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4.纳税人可计提但是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当期一并计提。

  5.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中不再体现加计抵减额,而是在应纳税额中自动抵减计算。

  重点提示

  您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存在政策疑问或者难点怎么办?

  1.欢迎您加入“陇税雷锋”全员帮办征纳互动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点对点“问”的渠道,面对面“办”的服务。

  2.拨打12366进行政策咨询。

  3.拨打0931-8112366电子税务局热线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求助”网上咨询,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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