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人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被拘
【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袭,有些人却漠视生命健康、无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挑战法律底线。日前,甘肃省多人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被拘。
1月31日14时许,在宕昌县木耳乡拉寺村、西坞村路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检测点,木耳乡一村民杨某某辱骂、推搡木耳派出所执勤民警,宕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1月31日,永靖县岘塬镇一村民向岘塬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岘塬镇马路塬村巷道内防疫消毒时,有人酒后恶意辱骂,并阻止消毒车进行消毒,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处调查取证。经查,岘塬镇村民刘某某醉酒后在该村巷道对消毒的工作人员进行恶意辱骂,阻止消毒车进行正常消毒,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永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某某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月1日凌晨,平川分局王家山派出所接京藏高速平川区王家山出口疫情检测点工作人员电话报称:一名醉酒男子在检测点闹事,请求依法查处。接警后,王家山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调查,闹事男子杜某某和朋友吴某等人在平川区某宾馆喝酒,酒后吴某和杜某某二人乘坐的出租车途径京藏高速王家山出口疫情检测点时,检测点工作人员对该车辆进行劝返。但吴某根本不听劝阻,不仅对检测点工作人员进行肆意辱骂,还将检测点设施故意毁坏。王家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依法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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